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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细心调解 拆迁户主动搬迁

字号: 2013-06-25 16:57 作者:曾安林 来源:娄底新闻网 我要评论(0)

娄底新闻网双峰讯(通讯员 曾安林)近日,在双峰县法院的主持下,在永丰镇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被告朱某等15户终于按协议向原告双峰县城建投移交了所属房地产,这标志着国藩广场、艺芳新城重点项目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双峰县国藩广场、艺芳新城的建设是双峰县的重点项目,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艰苦细致工作,绝大部分被拆迁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大部分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但尚有15户动拆户未按协议拆迁,30多户违章建筑也未拆除,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此县城建投向法院起诉了朱某等15户,并申请先予执行,且提供了担保。

双峰县法院受理后,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高度重视,要求院民一庭组织精干力量办理案件。民一庭立即组成合议庭合议,认为原告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在朱某等15户收到先予执行裁定书和法院发出的限期搬迁及腾地公告后,双峰县法院干警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被告朱某等15户终于主动向双峰县城建投移交了房地产,15栋房屋得以顺利拆除。

这是继双峰县国土资源局起诉毛某等3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娄邵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市场服务中心起诉谢某等14户租赁合同纠纷案等动拆户顺利拆迁后,双峰县法院民一庭为双峰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保驾护航的又一缩影。(编辑/严善家)

Tags:拆迁 双峰县法院

责任编辑:严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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