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娄底晚报讯(记者 李婷 通讯员 曾梅中)12月10日,记者从娄星区教育局了解到,娄星区正式启动2013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工作,符合标准的农村贫困小学、初中寄宿生,每人将分别获得1000元和1250元的生活费补助。
这次生活费补助只针对娄星区万宝、茶园、石井等7个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生进行。补助按照在校寄宿生小学6.8%、初中14%的比例进行确定,重点补助对象为孤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时对独生子女和纯两女户予以倾斜。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人/年、初中生1250元/人/年。本次将有28名小学生、292名初中生获得补助,总额39.3万元,整个工作将于12月30日结束,补助资金将直接打卡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专款专用。
据了解,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春季、秋季两次进行,春季生活费补助金39.2万元已于上半年发放。因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是全年度的,春、秋两季的补助对象不予重复补助。(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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