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娄星区召开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暨加强新造林管护责任工作会议
区委书记彭健初讲话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吴小阶主持会议
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赵焕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李响炮)清明临近,持续两个月的低温阴雨天气结束,天气逐步晴朗变好,郊游、野炊等户外活动和野外用火明显增多,给目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带来很大压力。为此,3月27日,娄星区召开清明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暨加强新造林管护责任工作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娄星区区委书记彭健初要求做到“不发生一起火灾”、“不烧毁一片森林”、“不伤亡一个人员”、“不放过一起事故”,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会议指出,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生态安全、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是森林火险高危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巡查;对洪家山森林公园和坟墓集中地等重要部位要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和“蹲山守坟”制度,彻底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彭健初指出,火灾对森林的毁灭性、破坏性、危害性极大,如果不把防火工作做好,一边栽一边毁,绿化娄星的目标就无法实现;要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同时,要严打偷盗苗木现象,抓好补植补造工作,为建设美丽娄星作出更大贡献。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吴小阶主持会议,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赵焕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海军,区政协副主席周群义,区人武部副部长梁子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及林业站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区林业局全体班子成员,娄底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大队队长、教导员以及区林业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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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扑火的有利时机
扑火的有利时机就是容易将火消灭的时机。错过有利时机,不易将火扑灭,就可能酿成大火。扑火有以下几个有利时机:
(一)初发火。初发火火势弱,面积小,只要扑火队伍及时赶到扑救,火较易一举扑灭。
(二)下山火。下山火蔓延速度慢,火势弱,容易扑打。应尽可能将下山火消灭在下山阶段。
(三)夜间。夜间特别是凌晨温度低,相对湿度大,风小,火势弱,蔓延速度慢,低洼处的火会自灭;上山火也缓慢爬坡,有时不扑自灭。整个火场的火线容易出现断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指挥得力,很快就可将火扑灭。但扑打夜间火,一要注意天黑山陡,防止摔伤扑火人员等;二要认真清理,以免第二天气温上升,风力加大出现复燃火。有利的灭火天气。林区的小气候常多变,在扑火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阴、雨、雪天气,应集中兵力,奋起灭火,以防天气转晴,难以扑救。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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