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娄星讯(通讯员 赵彤)2011年11月的一天,娄涟公路上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两辆大货车迎面相撞,两车均撞得面目全非。其中一辆大货车的司机侥幸未受严重伤害,另外一名司机刘俊(化名)则没有那么幸运,全身多处骨折,肠子断裂,胃部穿孔……一系列严重的伤势使得刘俊的生命岌岌可危。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又从娄底转院至长沙,才终于将刘俊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
不久,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伤者刘俊应负主要责任。还躺在病床上的刘俊,面对抢救自己所花费的高达3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费用,陷入了绝望与困顿之中。
娄星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主要受理交通事故案件,作为民三庭庭长谭鹏,每年都要处理500—600起交通事故案件,刘俊的案子自然也到了他的手里。
“当我们开始处理刘俊的案子时,才发现这个案子牵出的关系实在太过复杂了。”谭鹏回忆当时的情况。原来,刘俊所开车子的老板是从涟源一家公司租来的,而涟源的公司又是从株洲一家公司租来的,当谭鹏查到株洲那家公司时,才发现对方居然是从上海某公司将车子租赁过来的。又因为这车子没有买任何保险,由谁负这个赔偿责任被这几方推来推去。此时,刘俊的家庭情况非常窘迫,眼看医疗费没有着落了,刘俊的家人欲哭无泪。
“先不管谁最后赔偿,首先还是救人。”看着刘俊一家人期盼的眼神,谭鹏坚定了心里的想法。为了能先筹措到医疗费,谭鹏数次赶赴涟源,找租赁那辆肇事大货车的老板和租赁公司负责人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经过三番五次地劝说,最终说动那个私人老板拿出7万元、车子所属的涟源公司拿出11万元、保险公司再拿出6万元,先作为刘俊的医疗费使用。
在谭鹏的努力之下,终于解决了刘俊的燃眉之急。几个月后,刘俊基本康复,最终鉴定为8级伤残。谁最后负这个赔偿责任?为了得到这个答案,谭鹏多次赶赴上海、深圳等地,通过与当地法院一同对大货车真正所属的公司做调解工作,最终对方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赔偿刘俊44万元。
事后,谭鹏说到:“开始没想到车子的劳务关系会这么复杂,但是,如果法院不为刘俊做主,不但他的生命岌岌可危,他贫困的家庭也将背上沉重的包袱。能通过调解,使双方都满意,尤其让那些受到车祸伤害的人及时得到治疗,才是民三庭法官最愿意看到的事情。”(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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