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银华 刘喜福)为确保新化县卫生系统重大决策、重大卫生事项顺利实施,构建和谐卫生环境,根据中共、省、市、县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11月18日,新化县卫生局召开了局党组及股室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拿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会议上,县卫生局局长罗崇富指出,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单位发展与稳定的需求,结合该局今年出现新的不稳定群体和上访事件,要求各职能股室在做出重大民生领域或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许可、审批前必须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会议讨论通过了评估工作的要求,范围、内容及基本程序等。局党组副书记王晚生指出,凡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不力、走过场、未按照程序进行评估、未严格执行评估审查意见落实相应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以致引发规模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对相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该局及医疗卫生单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责任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源头防范与风险控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医院作出更大贡献。(编辑/刘芬风)
责任编辑:姜友富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