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大海)1月5日,娄底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设在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召开职业病鉴定会,对新化县焕发矿业有限公司戴某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办公室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的相关规定,经初审、受理、询问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举行鉴定会议等法定程序,形成鉴定结论。
2014年12月23日,新化县焕发矿业有限公司戴某因对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11月26日向自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无尘肺、双上肺陈旧性肺结核”有异议,向娄底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首次鉴定。鉴定办公室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资料审查并受理,受申请人戴某的委托,从湖南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肖云龙等5名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组成专家组。2015年1月5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专家组成员、当事人(申请人和矿方代表)及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共12人参加鉴定会。经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查阅鉴定资料和医学资料,专家组根据戴某的职业史、既往史及职业健康检查等相关资料,依据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独立写出鉴定意见,由专家组成员集体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鉴定结论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壹期。(编辑/刘芬风)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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