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军生)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近日,娄底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疫苗流通和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统一制定的检查方案和检查标准,组织开展对市疾病预防控中心及五个县(市)区的疾病预防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点)等单位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有:一是疫苗(一类、二类)管理情况;主要核查疫苗使用计划,并且是否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疫苗出入库登记记录是否完整;温度监测记录是否完整;疫苗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冷链要求;查看2013年年报表及接种率月报表是否填报规范、及时上报、保存完整。二是疫苗接种情况;主要核查疫苗接种告知情况;疫苗接种登记情况,接种第一类疫苗是否收取费用;重点是二类疫苗的接种登记;是否按要求及时登记、处理、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三是接种单位情况;查接种单位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接种人员是否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预防接种程序、公示是否张贴;是否开展了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等。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严格疫苗采购程序,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单位一、二类疫苗收发、购销个别项目记录不全;个别二类疫苗没有做到每批次索证,没有企业印章;有的单位没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报告、处理登记簿;个别单位疫苗的运输记录内容不能正确体现整个运输全过程,记录不完整。
针对上述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编辑/刘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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