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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娄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几点建议

字号: 2015-03-05 17:22 作者:彭志辉 来源:娄底新闻网 我要评论(0)

今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娄底市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取得了申报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条件,标志着娄底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征程全新开启,可喜可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城市形象的全新打造,是综合性、普惠性的民生工程,惠及市民是根本。文明城市创建,绝非只是一时的面子工程,而是创城工作常态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文明行动全民化、创城成果惠民化的日积月累过程。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要以全覆盖为标准,进一步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核心价值观“24个字”12个主题词的内涵和要求,开展好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要通过在媒体开设“价值观就在我们身边”专栏、刊播公益广告、举办“身边的感动”巡回报告会等,使核心价值观宣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入脑入心,积极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赌博歪风等社会丑恶现象,从根本上扭转社会风气。

细化创建标准并抓好督促落实。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和标准要求,将任务一项一项地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要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开展试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工作,使每一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细处。

抓好学习交流提高创建水平。要坚持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教学指导,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创城涉及方方面面,要通过培训使各级干部对创城内容、方法、程序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把握,提高他们推动创城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创建体制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类群体、各类界别的教育引导管理工作。“三分建、七分管”。加强管理根本的要靠制度。要健全和规范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行业标准,加快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约束使文明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好典型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要持续加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善行义举榜等典型的选树推荐。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微博微信、基层巡讲、现场交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各类先进典型,让群众学有榜样、创有目标。(编辑/姜友富)

Tags: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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