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娄底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市委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履职尽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特别是以“4+2”(四构建、两促建)为核心要素的娄底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得到了省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加速赶超,建设幸福娄底”提供了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要严厉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敢抓敢管、勇于担当,遇事不推诿、不退缩、不回避,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查处的查处。维护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要大力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风问题关乎事业兴衰,关乎地方形象,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干部个人成长进步。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勤俭办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悉心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心思和精力放在谋发展、抓落实上。要坚守为政清廉,反对以权谋私。下死决心、用实举措,坚决防微杜渐,狠刹不正之风。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让我们真抓实干,锐意创新,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开创幸福娄底建设新局面!(编辑/严善家)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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