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是现代社会的“头号公敌”,如何治理腐败更是普世难题。多年的改革开放,让我们在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滋生了许多腐败的现象,严重危害党的生存和发展。“十八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力求从根源上根除腐败的危害,一举扭转不利局面。
近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揪出了一批害群之马,对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不轨之徒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然而,仅凭力度加大,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的危害,只有立足源头,抓住关键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方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就我国当前的情况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制度是基础。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完善制度的反腐只能在一段时期内起到有限的作用,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的危害。明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反腐力度最大的王朝,不光有最为严厉的惩腐措施,更有专门的反腐机构。客观的说,明朝的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腐败,但由于没有完善的制度为支撑,尽管反腐极具力度,却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对国家的危害,甚至于到了后期由于权力被滥用,不仅反腐成了一句空话,更导致腐败的进一步蔓延,最终走向灭亡。由此可见,反腐之首在于制度完善,通过制度完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发生,彻底消除腐败的危害。
其次,人才选拔是关键。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性问题,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党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纵观古今,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吏治腐败是导致人心丧乱、道德沦丧的助推器,是摧毁国家发展基石的罪魁祸首。可以说,吏治的腐败是源头上的腐败,也是腐败的根源,其危害之大,破坏之巨难以估量。吏治腐败的根源在于选人用人失察,具体表现为“四重四轻”:一是“重一言,轻民主”,二是“重私情,轻原则”,三是“重程序,轻实质”,四是“重送礼,轻纪律”。正是由于选人用人的不当,导致干部队伍被败坏,党的形象被破坏,严重危害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要摒除以往选拔人才的弊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从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干部进行重点考察,既不求全责备,也不滥竽充数,做到大德大才者重用,大德小才者任用,小德大才者控用,无德有才者不用,进而肃清吏治,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干部“铁军”,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的土壤。
再者,民主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是对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平稳发展的致命威胁。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制约权力的滥用和乱用,从而杜绝腐败的威胁,就需要广泛全面的监督为保障。这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要求;是改变民主监督薄弱状况的现实要求。民主监督是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巩固执政地位需要民主监督。唯此,才能保证党的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受住执政的考验,防止“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重演。反腐需要惩治,更需要预防;惩防体系建设依靠教育,更依靠监督;构建监督体系依靠组织监督,更依赖民主监督。当前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特别是缺乏有力的民主监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为什么运动员在比赛时不敢轻易犯规,犯规也能很快被发现,主要在于有“盯人”的监督办法,不仅有裁判的“火眼金睛”盯着,更有观众无数双眼睛盯着。民主监督是反腐成效最明显、影响最深远的举措,是实现从侧重惩治向侧重预防有力抓手,更是消除腐败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
正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反腐需从根源着手,既要筑牢反腐的基石,又要抓住反腐的核心,更要铲除腐败的土壤,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局面,才能彻底破除腐败的危害。(编辑/廖燕)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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