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新化讯(通讯员 杨亲福 罗泉水)日前,新化县向全县各中小学下达了《新化县教育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列教育宣传工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通知要求:“原则上,全县各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应至少安排通讯员、网评员一名。各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应开设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门户网站,并安排一名网站管理员进行专门管理和维护。”这在新化县教育史上尚属首次。
奖励办法规定了奖励范围,对上稿进行了量化,上人民日报等国家重点党报,最高每篇可得奖金1000元,上人民网等最高每篇可得奖金200元。教育局每年根据《新化县教育系统教育宣传工作考评细节(试行)》进行分类综合考评,认定优秀等次,给予奖励,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工作考评内容。这无疑将成为推动新化学校教育大发展的巨大正能量。(编辑/刘飞翔)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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