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抚伯)近日,娄底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娄价费〔2013〕6号文件,就今年全市春季高中阶段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2013年春季普通高中学费:省级示范性高中1000元,其他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800元;书籍课本费为高中一年级,娄底346元、冷水江346元、涟源362元、双峰365元、新化382元。高中二年级,娄底文科388元、理科394元;冷水江文科354元、理科380元;涟源文科386元、理科427元;双峰文科410元、理科420元;新化文科370元、理科375元。高中三年级,娄底文、理科73元;冷水江文、理科125元;涟源、新化文、理科85元;双峰文科212元、理科249元。课堂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5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80元。伙食费、代收费、校服费按娄价费〔2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编辑/严善家)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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