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抚伯)娄底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文,就全市今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农村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堂作业本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以及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做好教辅资料代收费和平安保险费外,不得以任何名目另外或代收其他任何费用。课堂作业本费:按小学1-2年级5元,3-6年级7元,初中10元的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娄价费〔2013〕6号文件规定收取。
城市学校的收费为:娄底城区所辖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小学一年级63元、二年级58元、三年级88元、四年级85元、五年级101元、六年级98元。初中一年级173元、二年级185元、三年级105.5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20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午休管理费按娄价费〔2013〕6号文件要求收取。娄星区作为教育部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实验区,可以征订《学生活动资源包》免费向农村学校学生发放,城区中小学和办事处中心学校(不含市直学校)由学生自愿征订,小学3-6年级7.37元、初中1-3年级9.80元,高中一年级10.80元、高二年级10.20元。
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编辑/严善家)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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