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业化是工业发展模式和路径的重大转换,是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相统一,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自去年娄底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行动,走访调研,结对帮扶,主动深入企业服务1300余人次,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6500多件,涉案标的额近10亿元;执行到位涉企案件1200多件,涉案标的额2.6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对有力有序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我们都知道,经济社会的发展,伴随着很多社会问题,如征地纠纷、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等,这些矛盾体的产生必然要通过司法途径来集中解决。所以,司法服务走进企业、走进每一个工厂车间恰恰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建立服务型政府的一杆标尺。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新问题、新情况在不断涌现,这就需要在营造舆论氛围、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司法队伍、创新服务理念等方面多开动脑子、下足功夫,才能与时俱进,为我市企业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进一步注重司法服务的舆论引导。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主流媒体作用,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大局,及时宣传司法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法规。一方面加强对市民、企业员工群体的舆论引导,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另一方面,突出对企业老板、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防止在经营过程中投机倒把等违法违规事情发生,损害国家、人民利益。
进一步建立司法服务的长效机制。司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是利国利民之事。由于社会关系变化、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矛盾交织,使司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如何建立健全司法进企业、如民心,显得尤其关键和重要。怎样真正完全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值得探讨和深思。因此,我们需要从多方面着手,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来确保司法服务企业的常态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在这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很多不可预知的复杂局面,这就需要我们未雨绸缪,着眼长远,把抓好专项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更深入、更持续、更有效。
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的队伍结构。人才队伍建设是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这些都对司法队伍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干好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热情为民、优质高效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廉政、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重点要解决好法律服务不到位、社会承诺不兑现、办理“人情案(证)”、不正当竞争等,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完善司法举措,要对涉及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妥善处理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涉及民生等案件,积极为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处理案件时,要多做调查研究,查清问题真相,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权威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业化进程的顺利推进。(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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