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图片频道 视频频道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热点专题 民生地带 湘中人物 生活百科 分类信息 湘中社区 微娄底

首页 娄底新闻 梅山时评 正文

从段小文被拘看网民的社会责任

字号: 2013-09-24 20:47 作者:雨夜闲聊 来源:娄底新闻网 我要评论(0)

笔者从冷水江新闻网获悉:一贯以“反腐”自居的网络“红人”段小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事告诉我们,每个公民都要承担起自已的社会责任,严守社会公德,严守“七条底线”,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012年,一贯以“反腐斗士”自称的段小文唆使、伙同他人在冷水江市经过了精心策划,于2012年3月在长沙市长株潭车站附近一栋12层大楼楼顶故意制造跳楼闹剧。当时引发消防、公安、急救等多家机构前来现场救援,造成周边交通秩序紊乱,影响车站正常运营,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后在网上大肆宣扬“上访人员于11:20分从13楼跳下,紧急送往医院”,“上访人员到现在还没醒来。医生说没什么希望活了”等虚假帖文进行炒作。段小文最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也是为他自已行为埋单,咎由自处,怨不得人。

透过段小文被拘这件事,我们看到,网民的社会责任感决定着网民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首先,每位网民都应自觉肩负信息传播的社会责任。网络也应象传统媒体一样,信息从采集、写作到编辑的每一个步骤都有一道道把关流程和规范,我们在发布消息的时候不能纯粹凭主观臆想,要考虑信息的真实性,要顾及发布后的社会影响。其次,每位网民都应努力提高网络自律意识。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有赖于全体网民的社会自觉,在网络制度和规范尚不健全的今天,更需要网民依靠社会道德准则自觉约束自己。因此,每一个网民都应该主动地承担维护文明道德的社会使命,承担净化网络环境的社会责任,任何人都不应该超越法规的约束、跨越道德的底线。

网民是网络社会的主体,所以,每一位网民都必须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承担起维护网络社会和谐、健康、文明发展的责任,这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Tags:段小文 冷水江市 网民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梁雄军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支持

  • 高兴

  • 震惊

  • 愤怒

  • 无聊

  • 无奈

  • 谎言

  • 枪稿

  • 不解

  • 标题党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社区热点

微访谈 | 微直播 | 网络问政 | 娄底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