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014年2月11日国家公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近段时间,各大媒体都在热议。这简短的12个词24个字诠释了尽显人本、和谐、幸福、持续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精神,让我们一看就明白。
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空中楼阁,它就实践于人民群众真实、鲜活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实践于人民群众为梦想而拼搏,为生活而努力的奋斗中。作为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这24个字,要像种子一样播种中华大地,要融汇在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中、体现在人民群众的一言一行,才能根深叶茂,彰显其活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魅力与亲和力在于凡人小事。平民英雄邓锦杰、刘新红,在救火时牺牲肖兆生等等,正是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用自己的平凡和义举默默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言行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谛和要义,他们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在树起一座座价值丰碑的同时,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群众的内心深处,让群众切身感受并认同核心价值观,并升华为一种踏实、坚定的价值追求,从中获取前行的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难点,其生命力也恰恰在于认知认同基础上的身体力行。要从群众的生活点滴、工作细节入手,从群众的潜在的心理需求出发,尊重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活力,强化道德养成,注重道德践行,让群众从被动参与到主动付出,从刻意为之到习以为常,在潜移默化中常为小善、修身立德,增强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把价值认同和道德实践结合起来,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意志品质。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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