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大道之行也》中写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当公众为“延迟退休”争论不休时,却有这样一个群体,在他们的生活中没有“退休”这个概念,也没有完善的养老、医疗保障,有的只是一亩三分地的坚守和日复一日的劳作,他们就是农村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规定“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再是一种期盼,而将成为一种现实。
顶层设计,让体系逐步改进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其成果惠及1.2亿农村老人。作为农村养老方式之一,2009年起实行的“新农保”设置了每月55元的保底线,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55元”的标准显然不足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养老体系亟待改进和完善。“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释放了加快农村养老体制改革的积极信号,我国的养老体制也将会在全面改革的浪潮中日趋完善。
制度护航,让权利得以保障实现。“新农保”是“兜底”、“保底”,要让农村老人过上真正有保障的生活,还需要多方面、多元化、多层次的制度建设。《决定》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加快养老制度建设的极好表达。制度的保驾护航,将会使农村养老获得更多的关注度,农民的权利也会获得更多的保障。
成果分享,让养老不再成为负担。当前,各地农村普建养老幸福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开辟养老互助的新模式,让更多的农村老人也有所居、有所依,享受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成果。《决定》也提出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更多的农村土地资源得以盘活,农村老人也将从土地中得到了更多红利,“以地养老”就有了其实现的可能。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就描述了这样一种和谐的理想社会。而今,三中全会上党和国家聚焦农村养老,让农村老人不再怕养老、不再愁养老,生活有所依傍的幸福晚年终成现实。(编辑/姜友富)
责任编辑: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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