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曙兵 谭婧)为进一步完善娄星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减轻特殊病种患者医疗负担,简化手续、方便参保人员,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调整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娄星区增加了恶性肿瘤(三年内)、尿毒症、肝移植等六个免检病种。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年内的大型检查(CT、MRI、荧光素眼底造影、肌电图、彩超)与体检时的病情相符者,予以认可,避免了重复检查。同时对复检间隔时间进行调整,特殊病种门诊实行自愿申请,动态管理。已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人员期限已满,要求继续享受的,可按期申报。继续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患者,如病情加重,原核定待遇偏低的,可申请复检。新办法还提高了部分特殊门诊报销比例。通过调整,新的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减轻该区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让参保人员真正得到实惠。(编辑/邓仕姣)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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