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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检察院聘任联络员 延展检察职能

2014-09-22 10:53 娄底新闻网 王辉 李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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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辉 李艳齐)9月18日下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召集了各乡镇聘任的30名检察联络员正式举行聘任会议,并组织进行培训。

据悉,该院为有效开展检察联络员制度,专门制定了《检察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并请各乡镇区办党委提名推荐,最后由该院研究决定选聘对象。检察联络员的聘任期为三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每年将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专门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察机关工作职能职责、如何建立检察联络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检察联络工作进展和促进工作经验交流等等。

实行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有效推进检察制度改革建设,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应新时期检察职能延展的有效手段,对畅通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将起着重要的作用。新聘任的检察联络员将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建议、意见并反馈,向检察机关提供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情况,配合检察机关对涉及检察院信访案件进行答复解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工作。(编辑/付娟)

责任编辑:梁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