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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环保督察组督察娄星区采石行业

2018-08-09 22:15 娄底新闻网 刘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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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刘明军 报道)8月9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副组长桂小杰带队督察了娄星区3家采石场,强调指出各经营业主一定要学法懂法,合法经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8月8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因娄底市采石行业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约谈了娄底市政府以及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相关负责人。8月9日,桂小杰即带队深入娄星区石井镇兴隆采石场、麒麟采石场和水洞底镇大山冲采石场督察。

兴隆采石场和麒麟采石场在同一地方,目前都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大山冲采石场在山窝内,周边1公里范围内没有民宅,目前正在破碎机上搭建封闭式喷淋棚。督察组每到一地都详细询问了企业开采规模、开采时间、投资多少、市场行情、环保设施整改和证照办理等情况。督察组发现,这3家采石场证照均不全,周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普遍存在路面未硬化、生产和破碎设备未封闭、缺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并毁坏其它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情形。听到大山冲采石场原法人代表因为没有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被依法判刑后,桂小杰特别强调,各经营业主一定要学法懂法,合法经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调整采石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采石行业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梁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