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更名和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更名和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8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应更名为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更名为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其人员名单不再提请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其主任委员、委员名单由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
责任编辑:梁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