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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观镇严密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2019-03-25 16:33 娄底新闻网 谢伦勇 袁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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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伦勇 袁东长)3月25日,新化县炉观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严密部署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干部及护林员参加。

清明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又是祭祖扫墓的高峰期,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目前,各村(社区)已经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公众平台、墙报、电子显示屏等舆论工具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有效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定期鸣锣告众,多贴标语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收势。

为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奖惩机制,该镇出台了以镇长、群工办书记、村长、校长、家长、驻村干部为各负责人的责任制,做到镇长负责全镇,群工办书记包干管区,驻村干部包村,校长包学生,家长包家人,切实做到不烧半寸山,不毁方寸林至关重要。各部门、各村(社区)、护林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野外用火,不准在林地点火,烧纸、烧香、放鞭炮扫墓;不准在林地烧火炭;不准在林地烧灰;不准在林地烧火取暖;不准烧田坑,烧土边,烧山造林;不准在林地点火吃烟丢香烟头;不准带火机、火柴上山。同时,要搞好预防预报,各林区村还应组建一支20人左右的扑火应急队伍,做到一有火情,一声令下,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同时,还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奖罚,对预防扑救森林火灾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文件精神给予表扬奖励;擅离岗位,玩忽职守的按有关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引发森林火灾肇事者,情节轻微的处1000元—5000元罚款,并赔偿山林损失,情节严重、过火面积大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