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双峰讯(通讯员 肖展发 胡丹)近日,双峰县司法局杏子铺司法所成功调处好了一起将欲自焚轻生的婚姻纠纷案件,避免了一场不可估量的悲剧,周某、曹某言和分手,男女双方言谢司法所指导他们走了一条正规的光明大道。
双峰县杏子铺镇周某与石牛乡曹某都已离异,2013年,双方经同学介绍走到了一起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今年3月,因生活中双方性格差异,周某不愿和曹某再继续共同生活,离开男方曹某,提出要与曹某分手,而曹某不愿意解除关系,多方寻找。2014年4月初,曹某得知周某已回娘家,曹某走到周某家中要求继续同居生活,遭到周某拒绝而引发打架,结果曹某受伤不服气。4月中旬自带汽油再次到女方家中,将汽油泼在自己身上,欲点火自焚,幸而在场的好心人极力制止悲剧才未发生。并迅速向杏子派出所报案,将曹某拘留5日。杏子铺司法所得知情况后,迅速派出工作人员,联合杏子派出所共同调处。
经过调查了解,曹某和周某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周某父亲溺水身亡时,曹某英勇下水打捞尸体,并资助部分现金协助处理后事。杏子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有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并对曹某的过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天的调处,双方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由周某返还曹某现金14680元,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兑清现金。(编辑/刘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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