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双峰讯(通讯员 宋锦辉)双峰县司法局走马街司法所积极推进模范司法所创建活动,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神圣职责,自觉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工提供法律保护,全所干部以扎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赢得“金牌调解”的良好口碑,荣获第三批“湖南省模范司法所”称号,成为娄底市两所省级新模范司法所之一。
今年5月上旬,走马街镇村民彭某在一煤矿井下作业时不幸死亡。为尽快处理好这一意外工亡事故,防止事态复杂化进而出现不稳定因素,司法所(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镇人民政府,整合各方力量,搭建强力调解班子,及时介入工、矿双方善后事宜处理。经过48小时连续调处,反复做工作,紧张协调各方立场后,达成矿方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各种费用在内78万余元的调处结果。
农民工李某在煤矿井下作业时,不慎手指因工受伤,构成10级伤残。因赔偿金和伤愈后继续安排工作等问题,工、矿双方争执不下,首轮调解未果。李某多次到矿上“讨说法”。调委会迎难而上,分头做协调工作,深入煤矿和李某家庭进行疏导;多方咨询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有关计算标准,充分考虑李某家庭情况,第二轮调解取得圆满成功。事后李某对调解人员说:“多亏了司法所的干部们,为我们普通村民尽心奔波操劳,真是太感谢了!”(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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