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灿)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琼接受记者采访)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潘琳 通讯员 严文郁 梁成文)6月15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刑事审判近日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有关情况。这是娄底中院继2008年、2013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后,又一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娄底中院刑事法官始终坚持和传承工匠精神,在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锻造了刑事审判的“娄底样本”。把案件审理报告当论文来写、把对案件的合议研究当法学讲座来做、师徒结对传帮带,这是该院刑事法官长期以来在岁月传承中树立起来的办案理念,这种理念离不开长期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成灿多年来一以贯之的精品理念灌输和言传身教。卓有成效的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娄底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娄底中院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慎重适用死刑;坚持调判结合,全力化解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8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证据缺陷、证据瑕疵“零容忍”,五年来,所办一审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重大改判,死刑案件被二审维持和最高法院核准率位列全省前茅;审理刘义柏案的成功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
责任编辑:梁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