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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对娄底市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017-04-26 00:06 娄底新闻网 陈萍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萍)4月20至21日,省水利厅调研员李秋林带领全省河长制工作督查第四组深入娄底市,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情况,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批示,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组还先后深入到新化县娄星区进行督查指导,并听取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督查组表示,娄底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有亮点: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党政同责,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考核问责严格,推行工作保证金;联合执法机制、水域岸线的确权划界和四水生态廊道建设试点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同时,督查组提出几点要求:规定动作要往前赶;年度工作任务要细化;建立好制度;适时召开河长会议,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好河长职责。(编辑/周伟)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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