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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充分激发内生动力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017-06-15 11:18 娄底新闻网 刘义山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义山)今年以来,双峰县立足县情,精准施策,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取得良好效果。

宣贯先“行”。1月3日,县委书记禹敏主持召开2017年第一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明确将学习中央《意见》列入今年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3月28日、5月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该县设分会场,分别收看省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专题辅导报告。上半年以来,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县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3次,政府专题会1次。

体系先“试”。一是及时调整了县安委会的组成人员,对成员单位进行有效分类(直接监管类、综合监管类、其他类),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类监管。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下发《双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意见》《双峰县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双峰县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全县煤矿中推行煤矿监管组驻矿住矿管理。三是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印发《双峰县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强化对“专家”的管理。实行“专家会诊”,企业整改,政府督查,隐患销号的闭环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县委、政府两个督查室和县安委办的作用,按照《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常态化综合督查。

责任先“达”。新年伊始,双峰县就印制了《双峰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政策法规依据和文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编辑成册,发放给有关县领导以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领导干部,作为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4月,县安委办印发《双峰县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就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合规责任、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9个方面,列出52项责任清单。5月,出台《双峰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既明确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又对分管安全生产和其他分管领导职责作了具体划分,要求将安全生产会议、调研、检查、督促等工作实施履职履责“痕迹化”管理,照单履行职责,在县级领导层面强化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力度。

效果先“现”。截至目前,全县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报告3起、死亡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电力施工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编辑/邓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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