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汛情、灾情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湖南省应急委员会决定:自6月21日20时起,同步将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省应急委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四早整体要求,按照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见习记者:杨建建 记者:奉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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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责任编辑:谭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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