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委员会
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应急委决定:自6月18日14时起,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四早整体要求,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要突出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湖南省应急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来源:湖南省应急委员会
责任编辑:梁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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