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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湖南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2018-04-25 16:20 湖南日报 刘勇

湖南日报4月24日讯(记者 刘勇)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扶贫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7年度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4个市、37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受到表扬,2个市州、12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受到批评。

通报显示,一类市州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永州市、娄底市,较好的5个,一般的1个;二类市州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长沙市、株洲市,较好的3个,一般的1个。

从县市区来看,一类51个县市区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江华、双峰、双牌、涟源、吉首、新化、武冈、平江、新宁、江永、石门、新田、安化、宁远、鹤城等15个,较好的31个,一般的2个,较差的3个;二类59个县市区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津市、武陵、岳阳楼、君山、临澧、望城、宁乡、醴陵、云溪、冷水江、长沙、零陵、华容、澧县、汉寿、道县、临湘、浏阳等18个,较好的35个,一般的5个,较差的1个;有相关脱贫任务的13个管理区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是娄底经开区、屈原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较好的8个,一般的1个。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对考核评价为“好”的市和县市区(含管理区),给予通报表扬,分别评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市、先进县市区;对综合评价为“一般”的市州和县市区(含管理区),给予通报批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市州、县市区(含管理区)党政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综合评价为“较差”的县,给予通报批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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