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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便利之门

——湖南省如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7-06-01 09:01 娄底新闻网 李伟锋

2017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的成效。

“放管服”改革包括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个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这几年“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但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放管服”改革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越到后面,越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更大的勇气和魄力。

就我省而言,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优化“服”的质量,坚定不移地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确保“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

加大“放”的力度

放,即简政放权,也就是要努力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打破那些束缚社会活力的条条框框,来激发市场活力和人民群众创造力。

从2014年至今,我省在这方面确实下了不少“猛药”:通过机构改革,省政府工作部门从48个减至46个,省直10个行业管理机构全部撤销;市州本级共减少部门管理机构28个,减少正处级机构152个;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留省级行政权力3722项,各市州本级行政权力保留在3000项左右,平均精简32%。仅2016年,我省就取消了137项行政审批权,减少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23项。

但是,我省并没有就此“刹车”。2017年全省“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2017年4月份,省政府发出通知,对10个部门的3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仔细梳理发现,调整的36项行政权力事项中,有26项是取消。比如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直销企业产品审批”“市县级电视台变更台标”等原属于“行政许可”类别的事项,被直接取消了。而其他10项行政权力事项,有的是下放到市县一级,有的则是合并。

除了省政府层面统一推进的简政放权事项,各职能部门也积极开展“权力瘦身”。比如,工商部门在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正进一步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将原来的5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逐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据了解,我省在简政放权方面,还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一批高“含金量”的改革举措,推进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这样大刀阔斧地改革,就是要以“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的自我革命方式,进一步放权于市场、让利于群众。   

强化“管”的能力

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卸担子”,而是从不必要的审批中抽身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追责。“放”和“管”,就好比是车的两个轮子,只有把两个轮子都做圆了、平衡了,车才能跑得好。这方面,我省正在积极酝酿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果。

比如说,商事制度等改革之后,新的市场主体大批涌现,如果监管跟不上,“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会放大,会严重制约诚实守信经营者和新的市场主体的发展。

为了有效防止这种现象出现,我省正在抓紧制定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在食品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