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当前汛情和天气形势,经市应安委研究决定,自7月23日10:00起解除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安委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落实落细防汛减灾各项措施,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短时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罗腾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