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全市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当前汛情、后期雨水情预测和地质灾害风险研判,依据《娄底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 6月27日16时30分起,解除我市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因前期降雨偏多,土壤含水量高,请各单位继续压紧压实防灾减灾主体责任,紧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密切关注切坡建房、矿山周边等重点区域,落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27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谭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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