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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4-09-05 10:48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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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通知

娄交函〔2024〕100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要求,加快推进娄底市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机构要充分认识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切实确保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细研部省文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机构要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专门研究交规划发〔2024〕90号、交办运〔2024〕44号、交运函〔2024〕390号等文件(省厅文件还在制订中)精神,切实把握补贴范围、实施期限、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内容、申报程序、资金发放、资金拨付等详细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传单、微信、短信、电视台、车载宣传工具等),广泛宣传各项保障政策,鼓励引导动员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公交公司主动报废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特别是个体经营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一定要宣传至乡镇(办)及村,确保宣传引导工作全覆盖。

四、确保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发展机构要按要求摸排车辆底数,制定排查台账,提前研判稳定风险,科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对于道路货运经营户和公交企业关心关注的报废更新资金政策、办理流程积极回应,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

1.《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4〕44号)

3.《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梁陈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