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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2-04-26 10:13 娄底新闻网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举行《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

2.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1.条例草案第九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与不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利用和处置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2.条例草案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3.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危险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所有权人有能力采取加固、拆除等安全处置措施而不采取,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4.条例草案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散养畜禽较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设施,而没有配套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三、听证陈述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11人:

1.居民代表5人。

2.法规提案人、相关部门单位代表2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

居民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限额,在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结合报名人员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综合确定。

法规提案人、相关部门单位代表以及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四、报名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对听证内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460897134@qq.com;现场报名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5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421室)。

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止。

法规草案文本和《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可在娄底人大网(www.ldrd.gov.cn)下载。

联系人:李肖同,联系电话8289923。

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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