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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02-05 11:15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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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基本信息

(1)规划范围

新化高新区的向红工业园(5.3km2)和游家工业园(2.0km2)。

(2)规划时段

规划分中期和远期两个时段,其中中期从2021年至2025年,远期从2026年至2030年。

(3)发展定位

在已核准范围内、不扩大总用地面积的基础上,对游家工业园和向红工业园的产业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具体为:将游家工业园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文印产业,同时发展轻纺制造、电子电器等产业;在向红工业园中增加精细化工、生物药物(医药中间体)、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另外对向红工业园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微调,将电子陶瓷产业园近期用地区域土地648亩纳入向红工业园的控规范围内,相应在向红工业园区其他用地范围内调出648亩,总体保持5.3平方公里面积不变。

(4)规划目标

中期目标(2025年):到2025年,园区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科技创新凸显新优势,人才发展孕育新活力,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创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5个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园公共平台,建成特种陶瓷、精细化工、新材料、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以特种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文印耗材等产业为重点,招大引强,注重产业链招商,依托高铁、高速等逐步完善的陆上交通网络,因势利导,积极培育和做大做强高技术服务产业、新材料产业、特种陶瓷产业,带动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远期目标(2030年):到2030年,新化高新区创新要素高度集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争取创建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技术服务产业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0%,科技拨款占全部财政支出比例达到5%,R&D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当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达到15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

(4)发展方向与重点

充分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产业转移等因素,切实优化经济结构,形成以战略新兴产业为先导、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具体为:巩固提升特种陶瓷、文印产业等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培育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电器等新型主导产业;稳步发展第三产业。

(5)规划人口

向红工业园规划人口约为1.55万人,游家工业园规划人口约为0.15万人。

(6)功能布局和用地规划

向红工业园规划产业以电子陶瓷、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电子信息为主的产业集群;调出面积43.2公顷(约合648亩),另外计划把电子陶瓷产业园前期用地区域纳入向红工业园的控规范围内,调入面积43.2公顷(约合648亩),维持向红工业园区域面积530公顷。游家工业园规划产业以现代文印、轻纺制造、电子电器等产业:北至金字村码头、南抵堤上村码头公路、东至新白公路、西达资江河岸;区域范围200公顷。

(7)产业定位

向红工业园2013年规划环评定位为电子陶瓷、冶金(铁合金、锑冶炼)、铅酸蓄电池,本次规划拟调整为以电子陶瓷、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电子信息为主。游家工业园2013年规划环评定位为精细化工,本次规划拟调整为以现代文印、轻纺制造、电子电器等产业为主。

(8)区域环境及开发现状

① 开发现状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湖南新化高新区主区面积407.21公顷,其中已开发土地面积133.86公顷,土地开发率为32.87%,已供应土地面积93.14公顷,土地供应率为69.58%;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93.14,土地建成率为100%。

根据现场调查和园区提供的相关资料,截止2019年12月底,向红工业园已入驻企业26家,其中停产企业3家、在建企业3家、生产企业20家;游家工业园尚未有企业入驻。

② 区域环境质量

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以看出,园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基本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其中地表水环境从2009年的偶有超标逐年改善至已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偶有超标,需进一步加强园区各企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废水不会下渗至地下,同时还应加强园区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各项污染物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土壤环境因区域背景值镉较高,镉有所超标,在进一步加强园区各企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防渗和硬化的前提下,环境质量不会恶化。

(9)制约问题

① 土地资源制约

集中连片的农村建设用地导致拆迁成本高。园区中有过多的居民密集区以及坟山,征拆成本太大,开发成本过高,一亩地的开发成本超过了60万元,尤其是安置量大,缺乏安置用地,征拆工作很难推动,造成许多已报批土地无法开发建设。同时受地形因素影响,园区中存在一些大型的山体和水面,向红、游家两个工业园的大型山体所占面积达到了30%,这些山体和水面不宜进行开发建设。

② 开发强度、建设规模的增加,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之间存在矛盾。近年来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所改善,但本轮规划调整后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将增加,园区污染物排放量增大,进一步增大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压力。园区须积极采取各种污染控制与防治措施,以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10)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① 地表水

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论是平水期、枯水期,下游银星渡口断面COD、NH3-N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平水期基本无污染带产生,主要是因为资江流量较大,枯水期COD的污染带范围不超过20m,NH3-N的污染带范围不超过50m,污染带内无任何取水口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以看出,正常排放情况下,园区污水处理厂对资江的水质影响较小。

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的情况下,不论是平水期、枯水期,下游银星渡口断面COD、NH3-N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平水期基本无污染带产生,主要是因为资江流量较大,枯水期COD的污染带范围增加至40m,NH3-N的污染带范围增加至120m。可以看出,事故排放情况下,园区污水处理厂对资江的水质影响相比正常排放情况下大为增加,因此应当杜绝事故排放。

② 大气环境

在各种稳定度条件下,向红、游家工业园排放TSP、SO2、NO2、VOCs对区域污染物的浓度值均较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标准要求,且占标率较小。

③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已依据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本次规划环评要求各入园企业应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落实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以及厂区的水泥硬化,在落实上述要求后,污水下渗量较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正常情况下,入园各企业的污废水经收集自行处理达到接管水质标准后,方可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废水下渗量较少,对包气带和下层土壤的影响较小。只要入园各企业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出现,则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④ 声环境

车间噪声:在不考虑背景噪声情况下,企业车间噪声衰减至65dB(A)的距离为29m,衰减至50dB(A)的距离为150m。由于开发区处于城市近郊,背景噪声较低,达标距离受背景噪声影响变动较小,因此,开发区在规划、选址时,通过在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如县城与拆迁安置区)附近应尽量布置一些噪声相对较低的工业等,并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屏障的措施来控制,使之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交通噪声:主次干道昼间距路肩20m,夜间距路肩60m外能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主次干道昼夜间距路肩100m外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开发区交通主次干道两侧60m范围内未规划学校及居民安置小区等敏感度,同时主次干道两侧设置有绿化隔离,因此,交通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⑤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主要是因为对裸露地面进行清表而引起的,本次规划调整不扩大核准范围,影响面积同2013年的规划环评,因此影响范围和程序均同2013年规划环评的生态环境影响结果。

⑥ 环境风险

园区已于2018年完成园区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园区各涉危涉重的企业也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以看出,园区已基本建立了一整套覆盖全部企业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环境风险可控。

(10)总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新化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调整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规划调整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附件: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布局调整规划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可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处查阅,具体如下:

(1)建设单位: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唐家岭社区富康路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909-91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子文

电话:0738-3233003

通讯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唐家岭社区富康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5日。

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责任编辑:刘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