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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大科城中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示的公告

2020-07-09 00:37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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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大科城中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示的

公  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我局组织编制了《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大科城中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为加强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按照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大科城中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同时也可登录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rzyj.hnloudi.gov.cn查询。

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8月8日。意见和建议反映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加盖公章,联名意见应确定一至两名联系人,意见应明确具体,以书面(打印成A4纸规格)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公告单位: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0738-8801803

邮    箱:471137786@qq.com 

《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大科城中村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主要公示内容

大科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14年经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娄发改行审〔2014〕190号),2017年1月启动征拆,目前已完成拆迁工作,可交付土地并进行开发利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的请示》中有关批示精神,大科城中村区域土地利用应进行专项研究,明确建设思路及整体规划布局,对原控规方案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一、控规修改范围

本次控规修改地块涉及到《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N-04-01、N-04-02、N-04-03、N-04-04、N-04-05、N-05、N-06、N-03、L-15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的调整、黄泥路、早元街两条道路的调整及《娄底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Ⅲ-15-01、Ⅲ-15-02、Ⅲ-17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控规修改具体范围东至氐星路,西至娄星南路,北至桃圃街,南邻勤政街。

二、控规修改依据

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娄底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2-2020)》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控规修改。

三、控规修改的必要性

1、原控规中修改区域商业用地过大,难以实施

原控规确定的商业商务用地体量与规模过大,在市中心城区商业量已趋于饱和状态,及电商平台日益强大的现实情况下,仍然增加如此大体量的商业建筑,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会造成资源闲置,且片区开发难以顺利快速的启动。

2、局部旧城改造地块开发强度偏低,难以推动旧城改造项目实施

为了顺利推进大科城中村区域片区整体开发,政府启动征地拆迁工作,以货币补偿及项目安置户限价购房等征拆安置政策来推进土地征迁。在此过程中花费的征迁费用无形增加了土地成本;而原控规中地块的开发强度难以满足现有条件下的土地征拆成本费用及安置住宅面积,应适当提高居住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

3、废弃铁路再利用是打造城市新名片的重要举措

废弃娄邵铁路再利用是市委市政府新的战略举措,利用停运铁路提质改造,城市升级,做好城市双修,保留城市记忆,也是打造城市新名片的重要手段。原控规中将废弃铁路用地调整为其他用地不符合城市新的发展要求。

四、修改区域原控规用地及路网情况

本次控规修改主要涉及到的是《乐坪控规》中的N-04-01、N-04-02、N-04-03、N-04-04、N-04-05、N-05、N-06、N-03、L-15地块;以及《娄底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Ⅲ-15-01、Ⅲ-15-02、Ⅲ-17地块。具体位于文化广场西侧,东依氐星路(育才路)、南抵勤政街、西至娄星南路,北靠桃圃街。

1、《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控规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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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乐坪控规》中N-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3882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N-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68217㎡,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5%,N-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用地面积为34776㎡,容积率≤0.8,建筑密度≤26%,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40%,N-04-02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为2000㎡,绿地率≥15%,N-04-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用地面积为2000㎡,容积率≤0.3,建筑密度≤1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20%,N-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U22)用地面积为150㎡,容积率≤1.2,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12米,N-04-0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124464㎡,容积率≤4.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5%,L-1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9173㎡,容积率≤4.0,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5%,N-06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U22)用地面积为120㎡,容积率≤1.5,建筑密度≤70%,建筑限高12米;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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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娄底市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控规用地情况

原《城南控规》中Ⅲ-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41673㎡,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Ⅲ-15-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3947㎡,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30%,Ⅲ-1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828㎡,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微信截图_20200708172509

3、《娄底市中心城区乐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控规道路情况

修改区域内原控规共规划5条城市道路。其中,东西向道路2条,包括桃圃街、早元街;南北向道路3条,包括氐星路、黄泥路、娄星南路。修改区域内城市道路原控规的相关要求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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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改内容

此次控规修改主要涉及到用地性质的调整、黄泥路、早元街道路走向和道路红线宽度的调整、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位置调整及原废弃铁路再利用的空间廊道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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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调整

控规修改后,局部地块由商业改为居住用地及混合用地;N-0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105139㎡,容积率≤3.1,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并根据规范合理配置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停车位等配套服务设施;N-04-05地块用地性质为混合用地(RB),面积81629㎡,容积率≤3.4,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140米,绿地率≥15%;N-05-04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用于建设大科城中村拆迁安置户限价购房,面积27075㎡(40.6亩),容积率≤4.0,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并根据规范合理配置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停车位等配套服务设施;L-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混合用地(RB),面积9173㎡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III-15-02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6776㎡,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由于部分用地现状已经建设完成,此次控规修改把现状已建用地拆分为独立地块;其中N-0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5932㎡,容积率≤4.7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5%;N-05-03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2732㎡,容积率≤3.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N-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7881㎡,容积率≤1.8,建筑密度≤26%,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

N-05-07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面积7615㎡,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取消,应在商业用地中明确配套足够的停车位以满足部分社会停车需求;将N-05用地功能进行拆分,预留城市智轨用地N-03-02、N-05-02、N-05-06,在局部地段根据用地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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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调整

原控规确定N-04-01地块为中小学用地(A33),用地面积为34776㎡(52.0亩)。此次修改将中小学用地置换到黄泥路与勤政街交叉口处《城南新区控规》内的III-15-01地块,面积调整至33446㎡(50.2亩)。

3、道路调整

原黄泥路位置东移157米,为与黄泥路已建南侧段保持一致,道路路幅红线宽度由30米调整至24米;为与早元街已建西侧段保持一致,道路路幅红线宽度由52米调整至46米。黄泥路与早元街平交。地块具体项目开发建设应与文化广场有机结合并采用地下通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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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控规修改的可行性

控规修改后保留原铁路空间,保存了城市记忆,为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起到积极作用。考虑城市旧改,调整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核心区域土地利用;幼儿园、停车位、垃圾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此区域内严格按规定配置,控规修改方案合理可行。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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