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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打击新闻敲诈呼唤强化媒体“自律”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系列评论之四
字号: 2014-04-15 11:36 作者:张玉胜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0)

漫画:“双刃斧”

张玉胜

中宣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反响,广大干部群众表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败坏新闻队伍形象,严重干扰基层干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此次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果。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备受社会关注,表明人民群众对新闻敲诈和新闻制假等传播乱象的深恶痛绝。这既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力举措,也是新闻战线深入反腐倡廉、力促风清气正的现实需要,顺民心,合民意,势在必行。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诚信是媒体人的基本素质。正如“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分一样,为社会提供真实可信的新闻信息,也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借新闻敲诈或以假新闻惑众,不仅导致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也让新闻工作者的形象观瞻受到负面影响,更会重挫社会赖以生存的公序良俗。

诚然,惩治新闻欺诈必须清除少数背离职业道德的害群之马,但救赎失信于民的新闻公信,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新闻工作者队伍的自警与自律。毕竟素有“社会雷达”和“社会监测器”之称的新闻媒体,更多的是要导引社会和监督他人。如果连负有舆论导向和监督职能的新闻媒体都无诚信可言,真不知道民众又该信任何人。

说到“自律”,人们往往会与拥有权力和掌控资源相提并论。但在现有新闻体制下,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喉舌”,媒体的舆论监督往往不无党政权力延伸与补充的寓意。也就是说,记者采访“权利”的背后势必含有一定的“权力”因素,如果媒体从业者缺乏基本的道德自律,其采访和报道“权利”很有可能被异化为寻租和谋私的工具。这也是“假记者”行骗屡屡得逞和禁而不绝的客观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媒体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人们对约束官员公权的关注于期待。

强化媒体自律,必须倡树和培育良好的新闻职业精神。“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既是我国新闻战线延续至今的光荣传统,也是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形象诠释。其“道义”就包括诚实守信和客观公正等职业底线。加强媒体自律,必须恪守遵守法律和纪律、维护新闻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作风等职业道德,自觉摒弃功利思维和利益诱惑,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媒体人的信誉。

作品如人品。强化媒体自律,还需提升新闻工作者拒腐防变的政治免疫力。从表面看,新闻诈骗和新闻制假似是作风不实的行为,但其实质仍是价值观扭曲的表现。不能简单以“记者也是人”的托词,解读和姑息新闻欺诈行为。正如著名记者范长江所言:“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配做新闻记者”。必须坚持先做人、后作文的从业原则,把媒体自律的功夫多下在自身品德修养上。新闻机构要把记者的素质教育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从理念矫正和完善法治层面,把媒体人采访和报道的权利关进制度笼子。

Tags: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责任编辑:姜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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