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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名未成年人结伙抢劫引发的思考

字号: 2011-08-17 17:03 作者:欧阳霞林 朱红专 杨燕花 来源:娄底新闻网 我要评论(0)

15名年龄在13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短短9天时间内连续结伙作案,以殴打等方式实施抢劫8次,并致3名受害人轻微伤,这一案件的发生在给我们带来震撼的同时,引发的是更深的社会思考。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学校、家庭和全社会都必须慎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黑心网吧原是祸首  结伙抢劫误入歧途

犯案时,毛中旭(文中所有未成年人均化名)只是一名年近16岁的初三学生。他原本品学兼优,成绩位列班级前10名,年级前百名,初一时还被评为:“三好学生”。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竞因与母亲的一次吵架而离家出走,进入黑心网吧上网,继而组织同学、朋友斗殴、抢劫。

今年3月初,毛中旭因玩网络游戏跟母亲产生争执而离家出走,内心极度烦躁的他找到了同班同学叶枫及同学的同学肖前、段光中和付群英等人,商议去找人来打了出气。他们来到夜印象旁,以恐吓、搜身等方式,抢走了受害人徐某的手机,后毛中旭将抢劫来的手机以250元销赃于手机城,将所得赃款与朋友一起以通宵上网、吃喝等方式挥霍殆尽。他们全然没有觉得这是在走向犯罪的深渊,相反,第一次抢劫成功让他们觉得十分有趣而且刺激。

一些同学觉得跟着毛中旭他们玩每天不仅有网上,还有东西吃,认为这种生活“很有味”,于是也就跟随着一起进行抢劫。其中有一些同学因为自己玩得好的朋友都在抢,害怕朋友说自己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会对自己产生意见,于是也只好跟随着他们一起抢劫。

3月5日晚上,毛与初中同学杜亮、刘未央、小学同学刘里京以及与同学相关联的曾剑然、付群英、曾松(犯案时末满14周岁)等7人在湘阳街涟邵矿务局四小路段,再次以殴打的方式抢走了王某手机一台,现金50元,所抢手机以50元的价格销赃于洞新市场。他们拿着赃款洋洋得意再次回到网吧玩起了网络游戏。

平日网络中所玩的打打杀杀,让他们运用到了现实生活中后,心里感到“特别爽”。两次抢劫的成功,更让他们变得肆无忌惮。3月8日晚,毛中旭和7名朋友分别在湘阳街涟邵矿务局、一中体育场外、竹山路电业局铁栏杆外实施抢劫,在实施第三次抢劫时,因有群众报警而未得逞,受害人却被他们打成了轻微伤。他们每次将钱挥霍完之后,就结伴一起去抢劫,分别在3月9日、10日、12日晚上一而再地进行了抢劫。在这8次抢劫中,这些年幼无知的孩子们共致3名受害人轻微伤。

3月14日晚,这帮孩子在氐星南路太平洋保险公司再次作案后,不久,相关人员即被娄底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相继擒获。

在公安对这些少年的问询中我们得知,这些孩子都是黑心网吧的受害者,平时都爱沉迷于网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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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未成年人犯罪 结伙抢劫 未成年人教育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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