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蕾)9月29日上午,《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孝贵致发布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魏志军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小阶主持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昌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萍,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杨斌,娄星区副区长王谦分别答记者问。
《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于2022年5月31日由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十六条,是娄底市已出台法规中条款最少的条例。
发布会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条例》的宣传实施为契机,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条例》在湘中大地落地见效,为娄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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