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长丰中学臭肉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这是继“鼠头鸭脖”和“鼠头牛肉”之后的又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频发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警示我们,家校同行,才能更好守护校园“食”光。
家校同行,有法可依。《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实践也充分证明,让家长通过陪餐等方式,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可以更好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如,在今年9月份,山东乐陵的300余名家长代表走进乐陵市实验中学、挺进小学等四所中小学食堂后厨,详细了解食堂的硬件设施设备,对食品采购、配送、验收、加工、制作、留样等标准化全过程进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品尝饭菜并提出意见建议,既拉近了家长与学校的距离,也倒逼学校进一步优化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的采购、登记、存储、制作、配送等流程,使食堂运作更加公开、透明,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家校同行,任重道远。规定清楚明白,落实却大打折扣。如在近期曝光的昆明长丰中学的臭肉事件中,学生家长对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是一无所知,充分暴露出学校食品监管机制的漏洞。学校遮遮掩掩,根源还在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担心落实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会对学校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为此,学校须转变思想观念,不折不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热忱欢迎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并完善家长陪餐预约登记、就餐安排、情况反馈、建议收集等程序,确保家长陪餐既能加强食堂监管,又不影响学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就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毋庸置疑,学校和家长都是最关心学生的主体,都希望学生在成长的关键时段,能在学校得到好“食”光的滋养。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校园饮食环境需要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也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期盼。(刘岩)
责任编辑:谭洲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