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水利局
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白马灌区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娄底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规定,我局决定自4月20日9时起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职责,增派骨干力量,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雨水情分析,提前预报预警,加强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和在建涉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塘坝防守,加强水库运行监管及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娄底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0日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袁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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