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盛祥桂 通讯员 黄双玉)11月3日,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娄星区万宝大道地段附近偷倒建筑垃圾。
当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时,肇事人已离开现场,经勘查发现在万宝大道路旁非法偷倒了一堆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因事发地点较为偏僻且暂未安装监控,为了寻找有用信息,执法人员对建筑垃圾堆进行细致翻找,最终发现某玻璃厂的废弃标识牌。随后,执法人员赶至该玻璃厂,询问玻璃厂现场负责人并查阅车辆出厂信息台账等资料后,锁定该企业为此次违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的责任主体。
整改现场
执法人员在掌握确切证据后,要求涉事企业以最快的速度抓好倾倒现场原貌恢复整改和建筑垃圾妥善处置。鉴于该玻璃厂近期经营困难,执法人员在对负责人和涉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决定免予行政处罚。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该企业负责人和涉事司机深刻认识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严重危害。该企业负责人对城管的柔性执法点赞,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后的现场
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深化“全民管城 共治共享”理念,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同时,加强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巩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成果,维护美丽整洁的城市环境和形象。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胡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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