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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入娄2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12-01 19:38 娄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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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出台,不是放开、更不是“躺平”,精准防控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不仅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而且对公民个人加强防疫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娄底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对不配合、不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下面是违反防疫规定的相关案例,希望引起广大群众的重视。

11月26日,娄底市在常规核酸检查中,筛查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经查,确诊病例付某某(男,55岁)和王某某(女,55岁)存在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2人行程如下:

11月24日从湖北省潜江市到湖南省华容县旅游

11月25日从湖南省华容县到湖南省湘乡市

11月26日从湘乡市自驾车沿娄湘公路来到娄星区

期间未向社区报备,且出入多个公共场所均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付某某和王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谭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