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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百问丨被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件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这样做

2021-04-23 19:45 娄底新闻网 李静芳 周鹏程 李艳 邹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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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芳 周鹏程 通讯员 李艳 邹晶晶)“我被所在公司拖欠了近三个月工资应该如何投诉呢?”“身份证件被扣押了怎么办?”“公司一直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4月23日,记者就劳动保障等常见问题采访了娄底市劳动监察局二科监察员罗湘柏。

记者:您好,我想了解下哪些情形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罗湘柏: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招用童工、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者有权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记者:假如被所在公司拖欠近三个月工资,想投诉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罗湘柏: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书面投诉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基本信息、请求事项和投诉理由等;二是投诉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三是劳动关系和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材料,将以上资料递交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即可。

记者:如果想再继续了解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

罗湘柏:您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咨询或来劳动监察机构现场咨询,都有专人为您提供热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