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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春元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2022-06-24 10:36 娄底新闻网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春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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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春元学校位于娄底经济开发区三一街区南门(食府路以南),江龙路与勤        丰路交汇处,东依高登河,南眺涟水河,是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四方合作共建、重点打造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今年9月1日正式开学。学校占地面积105亩,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0个班,其中小学部36个班,初中部24个班,可容纳学生2820人。校内设有教学区、行政区、运动区、生活区四大功能区,各项设施设备完善,配套齐全,录播室、会议室、实验室、学术报告厅、室内运动场、游泳池、礼堂、师生宿舍等一应俱全,人脸识别和云平台涵盖校园,是一所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互联网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

学校将秉承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先进且成熟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并同步开展教育教研和课程设置,同步进行教研活动,共享师资和资源。学校将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以“愉悦教育”为理念,以“成就最优美的自己”为愿景,以“公、勤、仁、勇”为校训,通过严格管理,真抓实干,争先创优,树立“严肃紧张,生动活泼”的校风,实践“崇德、乐教、务实、创新”的教风,培养“严谨规范、乐学善思”的学风,让学生开心学习,快乐成长,成为博学、体健、阳光、心善、担当、雅正、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学校成为孩子们身心健康发展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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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势恢弘的学校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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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格的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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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树成荫的教学楼)

一、校长简介

刘科中,男,湖南宁乡人,中学语文特级教师,湖南省首批正高级教师,长沙市首届语文学科带头人(1999--2022),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委库专家。曾任长沙宁乡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湖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副校长(挂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阳都匀湘才学校(十二年一贯制)校长。是省市县三级语文骨干教师,省“家长学校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被中央教科所授予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四年被教育局评为“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主讲“四有式语言作文训练”课获中央教科所一等奖。编著出版《作文高分突破》;获国家级一等奖论文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主持的课题3个获省级一等奖,1个获国家级一等奖,1个获国家级特等奖。

二、招生范围

西坪街以东、吉星路以西、娄涟公路以南、涟水河以北;以及高车、太保、九仑、澄清、西坪、冠曹(村)居委会户籍子女。

三、招生计划

2022年下期计划招生740人,开设班级和招收人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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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流程

(一)现场资格审查

1、地点:  

三一街区销售部一楼大厅

2、时间安排:

初中:6月27日:范围内常住人口;

6月28日:三一街区;

6月29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小学:7月25日-26日:范围内常住人口;

7月27日-28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公示入学名单时间

1、小学:7月30日;

2、初中一年级:7月1日。

(三)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

初中7月8日,小学8月12日在三一街区销售部现场发放。

五、学位申请条件

1.入学基本条件: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要保证其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小学毕业学生应全部接受初中教育。其他年级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方式招生。

2.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根据下列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住户子女方可入学。

(1)常住人口

①有户有房

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均在娄底中心城区(不含乡镇,下同)范围内,且所在地一致的,按在所在地学校招生范围入学;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均在娄底中心城区范围,但不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原则上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有户无房

户籍(当年3月1日前迁入)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但在娄底中心城区无住宅不动产权证的(以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在户籍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③有房无户

在娄底中心城区有住宅不动产权,但户籍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以住宅不动产为依据登记入学,具体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办理了住宅不动产权证的,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如住宅不动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提供住宅不动产权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第二种情况是暂未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的,则提供不动产权部门出具的《娄底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及该住宅产生的水电发票、居民户口簿。情况不明时,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第三种情况是暂时不能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须提供契税发票、居民户口簿、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和该住房产生的水电发票,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2)流动人口

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②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只须提供入学报名时12个月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属股东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房产局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

③如果申请学生人数多于该学校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社会事务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3)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

①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②确实在城区居住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朋友,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根据各自不同身份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

六、招生热线:0738-8366258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春元学校

                                                                                                 2022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朱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