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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湘潭联手保障水府庙水库饮用水安全

2021-10-22 09:14 娄底新闻网 李琴 杨红丽 李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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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娄底、湘潭两市水府庙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在湘乡市召开。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红丽 李耀武)10月19日,娄底、湘潭两市水府庙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在湘乡市召开。会上,娄底、湘潭两市签订《娄底市第二水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协议》,标志着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王芳柏,湘潭市副市长陈小山,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向乾勇等出席。

水府庙水库是娄底市第二自来水厂的水源地,其水质关系到娄底城区几十万居民的饮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位于湘乡市境内的“娄底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由于水源地使用城市和监管城市不一致等原因,未能在2018年如期完成。今年,省、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等问题重点督办,多次现场督查,限期办理,着重推进该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王芳柏希望娄底、湘潭两地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争创跨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案例。他强调,做好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深化要到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工作成效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源安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协议履行要到位,协议明确了娄底湘潭两市的权利和义务,要切实履行到位。责任落实要到位,对各责任部门要实行清单管理,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监督跟踪要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协议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长期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问责追责到位。

责任编辑:梁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