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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娄底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述

2017-01-20 16:11 娄底新闻网 黄首记 旷佩靓

1月10日上午,娄底市委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5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的党委、党组书记,就履行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市委述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荐国一一点评。这是市委围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一个工作剪影。

2016年以来,娄底市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上率下,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提供了政治保障!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咬定青山不放松”,以上率下,身体力行。

去年3月履新的市委书记李荐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铭记于心,逢会必讲,带头履行主体责任。

6月8日,市委书记李荐国,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及全体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签署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8月29日,36名市级领导带头“晒”职责和任务清单及完成情况,接受全市人民检验。

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岁末年初,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7个检查考核组,先后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共87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年度集中检查。

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紧跟在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了“分解责任、传导压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娄星区委常委会11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有关工作。涟源市委主要领导签批信访举报件94件,督办大要案件5件次。新化县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文件9个,主要负责人全年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5次。双峰县委常委会9次研究纪检和换届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廉政党课4次。                      

注重问题导向,推动执纪问责向基层延伸 

2012年至2013年,新化县温塘镇枫树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柒喜、原文书刘满日、原计生专干曾艳春等村干部,以改善住房困难移民户居住条件为由申报领取了23户移民避险搬迁安置金70.3万元(其中虚报7户,资金22.5万元),将其中40.5万元截留挪用。还存在私设“小金库”759.73万元,挪用救灾资金6.82万元及其他违纪问题。

根据群众举报,市纪委牵头实行“三级联查”。温塘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县移民局、水利局、交通局及温塘镇有关党员干部24人被问责,其中18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上述3名村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此事在全市公开通报。    

去年10月24日晚,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一干部参与打牌赌博,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在旁观看,被公安机关查处。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市通报。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打牌赌博、违规操办婚丧酒宴、公款吃喝等问题,市委重拳出击,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抓早抓小,严查“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3起,问责1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88起,问责9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451件,问责6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7人。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位在乡镇工作的纪委书记说:“现在全面从严治党,我们感到纪律无处不在,处处有‘高压电’,一点也碰不得!”

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正风反腐的浓厚氛围 

“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去年10月9日,市五次党代会一结束,市委书记李荐国主持召开首次市委常委会,亲自起草、研究出台《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全体市委常委公开承诺,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等方面做到上述“七带头”。

今年1月9日,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刚闭幕,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市政府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会上,他给新当选的市政府班子成员讲故事,立规矩,勉励大家出于公心当公仆,身先士卒开新局。

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和“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带头建章立制,注重建长效机制促标本兼治。去年以来,市委先后出台了基层党建、巡察工作、“禁赌限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成立巡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巡察工作队伍,对6个市直单位开展了首轮巡察,巡察结果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各级党委继续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机制。各级纪委不断规范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纪检监察业务办理,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明责、履责、问责,立足地方和部门实际,制订落实办法,不断完善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党风政风明察暗访等方面制度规定,采取“单位自查、部门联查、县市区交叉查、市纪委重点查”的方式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通报曝光。

正风反腐,多管齐下。2016年,全市共立案1135件,结案1166件,查处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1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59人。在全社会营造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氛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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