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市委统战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活动)

(娄底市委统战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活动)
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赛娴 张丽艳 王开亮 通讯员 王璨琛)7月10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第十天,娄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及市政府大院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展板展示、线上扫码答题等形式,面向机关干部和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现场学法氛围浓厚。

(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扫码答题)

(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扫码答题)
上午8时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机关大院的宣传展台前已聚集了不少人。展板以图文形式梳理了该法的核心框架,吸引诸多机关干部驻足细读。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结合身边实例讲解法律要点。“这部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是全国人大制定的第二部民族工作领域基本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干部介绍。

(发放宣传资料)

(摆放宣传展板)

(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扫码答题)

(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最受欢迎的是“扫码答题”环节。参与者通过手机扫描展板上的二维码,进入线上知识竞答页面,随机抽取10道关于法律条文的选择题,答题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成绩。“这种方式比单纯发资料印象更深,把‘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市政协政协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圣灵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市政协工作人员,我们将立足政协职能职责,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加强法律学习,聚焦法律的贯彻执行开展调研协商监督,为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政协力量。”
市政府办秘书七科科长刘铖则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让民族工作有了清晰法治标尺,今后我会主动吃透法条内容,立足岗位做好普法宣传,以法治助推各族群众交往交融,扎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设序言和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65条。作为一部“促进型立法”,它以正向引导、激励保障为核心,明确了“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张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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