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9月17日至18日专项督导发现,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存在“矿井回采煤量可采期不符合规定,调整产量比例超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0%以上”等重大隐患,采掘接续紧张程度已达“特别严重”等级。针对上述问题,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决定对该矿井实施挂牌督办,并责令娄底市驻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与冷水江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共同督促该矿井限期完成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消除。目前,该矿井已按照督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案例二
2025年9月20日至21日专项督导发现,新化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井存在“矿井调整产量比例超出核定生产能力30%以上,采掘接续紧张程度已达‘特别严重’等级”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针对上述隐患,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对该矿井实施挂牌督办,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目前,该矿井已按照督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罗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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